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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1  信息来源:江源区商务局   收藏
关于公开遴选江源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江源区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2〕16号)精神,结合江源区实际,公开遴选改造江源区物流中心、6个乡镇物流站点。现将公开遴选江源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1个江源区物流配送中心 

  1.支持方向。改造一个县区级“江源区物流配送中心”。 

  2.建设标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 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发挥县城和各镇物流枢纽作用,加快完善物流资源整合,实施统仓共配、一件代发功能,实现区镇村三级配送提效不提费的目标。 

  (二)改造6个乡(镇)物流配送网点 

  1.支持方向。升级改造6个乡镇物流网点:湾沟镇快递物流站、石人镇快递物流站、松树镇快递物流站、砟子镇快递物流站、大阳岔镇快递物流站、大石人镇快递物流站。 

  2.建设标准。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乡镇物流网点升级改造包含改造作业场地建设和服务功能升级。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有场地条件的应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 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小型仓库改造和补助购买货架、手持数据终端(PDA)或库采仪智能终端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  

   二、项目实施周期和补贴标准 

  (一)实施周期。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1. 江源区物流配送中心。江源区物流配送中心改造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 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170万元。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2. 乡镇物流站点。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改造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每个不超过2万元。 

  三、基本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邮政、供销和商贸物流、电商快递、供应链等优势突出、具有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和改造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申报单位应具有2022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申报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5.申报单位需同时承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及乡镇物流站点。 

  四、申报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jy.cbs.gov.cn/ztzl/xysytxjs/。 

  1.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免费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企业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企业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直接申报的无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三)评审。江源区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四)公示。江源区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下达奖补资金。 

  五、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江源区商务局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 

  项目联系人:徐迪 

  联系方式:0439-372294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 


责任编辑:江源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