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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10月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4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江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2023年8月17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大牲畜屠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 进出场登记是否记录完整。  

2. 肉品检验合格证的发放

3.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4. 各项制度是否上墙

5. 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6. 企业隐患排查记录情况。      

7. 消毒记录。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二、2023年9月12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咋子镇八宝永兴屠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 进出场登记是否记录完整。  

2. 肉品检验合格证的发放

3.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4. 各项制度是否上墙

5. 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6. 企业隐患排查记录情况。      

7. 消毒记录。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三、2023年10月27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三岔子兴顺生猪屠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 进出场登记是否记录完整。  

2. 肉品检验合格证的发放

3.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4. 各项制度是否上墙

5. 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6. 企业隐患排查记录情况。      

7. 消毒记录。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四、2023年6月30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湾沟繁东兽药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  

2.兽药是否在有效期。

3.是否有购销录入记录。      

4.记录是否完整。

5.是否存在假劣兽药、原料药。

6.是否按照要求陈列储存兽药。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五、2023年7月18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三岔子张氏兽药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  

2.兽药是否在有效期。

3.是否有购销录入记录。      

4.记录是否完整。

5.是否存在假劣兽药、原料药。

6.是否按照要求陈列储存兽药。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六、2023年9月13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牧企业“两个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江源区砟子镇守信养殖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是否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2.是否添加使用违禁物质(瘦肉精等)。

3.是否使用违反法律、法规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4.是否按规定定期消毒。

5.申报检疫是否规范。                                  

6.病死动物是否符合要求。                  

7.规章制度是否齐全。                                  

8.饲养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                         

9.跨省调运种用、乳用是否经过审批。                   

10.是否存在自配料行为。       

11.存栏动物数量。2万只。

提示注意安全生产。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七、2023年3月-5月,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加强种子行政许可,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的全程监管和服务;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贮备种子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常抓不懈,切实保障农民安全用种,对全区十九家种子经营户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企业数量6家,检查项目为:

(一)对经营单位所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登记;

(二)查看种子标签,对不合格品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对部分品种进行扦样,并进行室内检验;

(四)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种子品种责令其退回;

(五)对违反《种子法》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信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八、2023年3月-5月,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加强种子行政许可,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的全程监管和服务;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贮备种子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常抓不懈,切实保障农民安全用种,对全区十九家种子经营户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企业数量6家,检查项目为:

(一)对经营单位所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登记;

(二)查看种子标签,对不合格品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对部分品种进行扦样,并进行室内检验;

(四)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种子品种责令其退回;

(五)对违反《种子法》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信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九、2023年6月-10月,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农药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标签是否合格;经营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对全区十八家农药经营户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经营户2家,检查项目为: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农药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农药经营单位的有关合同、发票、账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告知权力。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2023年4 月6日、7月7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涉渔企业“两个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渔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森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湾沟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是否使用违反法律、法规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2.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情况。

3.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一、2023年 3月27日、4月24日、4月25日、5月1日、6月12日、7月5日白山市江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保障渔企业“两个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渔业健康发展,对白山市森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石人镇)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项目为:

1.是否使用违反法律、法规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2.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情况。

3.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二、2023年9月29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江源农业执法大队与市应急局组织督察组在城区牌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三、2023年9月30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江源农业执法大队与市农业执法大队在城区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四、2023年10月2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石人镇、大石人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五、2023年10月3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松树镇、大阳岔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六、2023年10月4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就湾沟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七、2023年10月5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石人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八、2023年10月6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城区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十九、2023年10月7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石人镇、大石人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二十、2023年10月17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砟子镇、石人镇、大石人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二十一、2023年10月25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与交警联合在砟子镇、石人镇、大石人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中发现吉0660591拖拉机违法载人,交警已依法作出处罚。


二十二、2023年10月28日,为确保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大队在湾沟镇进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隐患整治。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