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
| 发布时间:2026-03-30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含数量或者比例) 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 门联合检查 (如是,需 写明牵头部 门和配合部 门) 是否纳入 双随机计 划 备注 1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6、《广告法》第四条; 7、《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 孙家堡子所、城墙所不低于40户; 食品科平台提供者(外卖平台代理商)至少1户。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广告是否合规、平台提供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等 平台是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现行有效;入网资质与实际资质是否一致;广告是否合规;食品安全是否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加工环节是否安全等 3月至12月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各基层所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共计不低于10户。 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温度全程控制情况、购销过程控制等。 是否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供货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实际经营事项与许可或备案经营项目是否一致、冷藏食品是否按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保留原包装标签,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3 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各基层所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共计不低于10户。 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温度全程控制情况、购销过程控制等。 是否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供货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实际经营事项与许可或备案经营项目是否一致、冷藏食品是否按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保留原包装标签,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4 肉制品专项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4、《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各基层所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共计不低于10户。 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购销过程控制等。 经营主体资质是否齐全,进货查验是否落实,是否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制品,肉品销售者留存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 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做到“证物相符”。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5 人参及土特产专项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各基层所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共计不低于10户。 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购销过程控制等。 是否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供货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实际经营事项与许可或备案经营项目是否一致、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6 对食品销售连锁经营者的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各基层所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共计不低于10户。 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购销过程控制等。 是否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供货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实际经营事项与许可或备案经营项目是否一致、冷藏食品是否按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保留原包装标签,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是否与普通食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否 否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含数量或者比例) 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 门联合检查 (如是,需 写明牵头部 门和配合部 门) 是否纳入 双随机计 划 备注 7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 日常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 《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 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 根据《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进行检查。 证照、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原料索证、餐具消毒、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次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 联合教育、民政、公安 、卫健等部 门开展检查 否 8 《白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方案》民生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 检查对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民生领域收费单位 价格公示、收费项目合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等 民生领域水、 电、器、暖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秩序管理与价格监督检查科 否 否 9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四十五条、 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八十一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八十九条。 检查对象: 白山市江源区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 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在进货查验、运输、贮存各环节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一)资质与采购渠道 ( 二)储存养护与冷链管理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否 否 10 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检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八条 检查对象: 白山市江源区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 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中的进货查验等 ( 一)化妆品购进渠道是否符合要求 ( 二)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行为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否 否 11 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检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法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七十一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检查对象: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 药品经营资质、进货渠道合法性,销售假劣药、过期 药;药品储存养护、处方审核销售、特殊药品管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等 药品进货渠道、处方药销售、是否销售假劣药品、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否 否 1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气瓶充装单位。 数量:重点监管、投诉举 报、转办交办及其他来源 的行政检查任务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的所有事项、气瓶充装。 设备按照要求定期检验(检 测)、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 体责任;气瓶充装单位资质 符合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 行气瓶充装活动。 3月-12月 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合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否 重点监管 13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 检查对象: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风险隐患突出的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专项巡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及其他来源的行政检查任务 不低于20户 产品质量相关事项 资质合规、标准达标、隐患清零、责任落实 3月-12月 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合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管科、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否 否 14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至第第三十九条 检查对象: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低于5户 生产许可证相关事项、产品质量相关事项 资质合规、标准达标、隐患清零、责任落实 3月-12月 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合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管科 否 否 15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 《吉林省计量贸易条例》第五条至第十三条 检查对象:农贸市场 、商超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数量: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及其他来源 不低于10户 贸易计量器具、贸易计量量值 强检必检、周期有效、铅封完好、量值准确 3月-12月 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合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管科、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否 否 16 对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能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所列的检验检测能力实施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 检查对象: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不低于2户 检验检测相关事项 资质合规、具备检测能力,管理体系有效、如实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3月-12月 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合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管科 否 否 17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检查对象:学校食堂、幼 儿园食堂数量: 日常监管20户 范围经验;落实进货查验 、索证索票、 台账记录制 度;严谨销售使用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餐饮后厨卫生、餐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排查风险隐患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在有效期内、经营项目与实际一致,严禁超范围经营; 校长/园长负责制: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员、陪餐制度(校长/园长每日陪餐)、自查记录;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留样、消毒、晨检、 添加剂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齐全 ; 健康证:全员有效、每年体检1次,无超期、无无证上岗 ; 晨检:每日晨检记录,发热 、腹泻、皮肤感染等立即离岗 ; 操作规范:穿戴工作服帽 口罩、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3月-12月 现场检查 2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 否 否 18 机关食堂、养老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检查对象:职工食堂、养老院、餐饮大型配送企业数量: 日常监管20户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冷链储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问题 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 证,项目与实际一致,严禁超范围 ;落实负责人负责 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上墙并记录; 配食品安全员;规模达标必须配食品安全总监(总局98号 令); 养老院食堂: ≥300人/餐 → 配总监;职工食 堂: ≥1000人/餐 → 配总监;配送企业: ≥1000人/餐→ 配总监;公示:许可证、量化等级、健康证、投诉电话、检查记录;全员有效健康证,每年1检,无超期/无证上岗; 每日晨检,发热/腹泻/皮肤感染立即离岗; 穿戴工服/工帽/ 口罩,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 每年培训 ≥40小时,考核合格; 索证索票:供应商资质、同批次检验报告、检疫证明 ( 肉类); 台账完整、可追溯,保存≥2年; 验收:双人验收、查保质期/感官/包装;严禁三无/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材(米/面/油/肉/蛋)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各基层所 否 否 19 保健食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检查对象:保健食品、食品生产企业、流通批发企业 检查保健食品“蓝帽子”注册证书/备案号是否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经营范围合 资质是否合规,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类别)、注册证书/备案凭证(蓝帽子),严禁无证/超范围 ; 委托生产:双方资质齐全、合同明确、委托方负总责、标签标注双方信息; 原料与配方(核心); 原料符合GB 16740与批准/备案配方,严禁非法添加(减肥/降糖类重点查); 原料验收、前处理、领用记录完整,可追溯 ;生产记录保存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 否 否 20 食盐、粮油批发企业经监督检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二、《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三、《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检查对象:食盐、粮油批发企业 食盐经营资质、进货渠道、 食盐标签标识、储存运输、缺斤短两、哄抬物价等 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渠道是否合规,销售非食用盐、工业盐、是否是假冒伪劣食盐;食盐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等行为。 3月-12月 现场检查 1 白山市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执法大队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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