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江源卫医罚【2023】2002号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白山市江源区老龄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源区石人镇老岭村 电话:147981*5*** 负责人:闫*奖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14042119******3671 本机关于2023年3月1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该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未申报,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江源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