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份行政执法事后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2日复查,以上10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二、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江源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江源应急发〔2024〕38号)、《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江源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和《江源区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湾沟加油站进行检查。检查当日负责人马国强陪同检查组对内业材料、加油区加油机、加油站罩棚、罐区和卸油口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需按照应急预案内容编制;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使用台账需完善;3、未见测漏报警处置记录;4、受限空间台账描述为有限空间;5、未见劳保用品发放台账记录;6、入口限速牌生锈掉漆字迹不明显;7、通风管口干燥剂失效。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2日复查,以上7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三、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0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市康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康盛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5日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同时顾客在加油作业区内玩手机,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市康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康盛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5日16:40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3.加油员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7日复查,以上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四、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0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众诚泰兴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员于4月5日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众诚泰兴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5日16:35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加油员先用加油枪向铝制油桶加注柴油,再由铝制油桶倒向塑料桶);3.加油员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7日复查,以上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五、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1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市康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康盛加油三站加油员于4月7日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顾客在加油机旁手机付款,未超出安全距离。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市康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康盛加油三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7日11:40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 2.加油员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7日复查,以上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六、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2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市隆达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8日加油作业时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市隆达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8日8:46加油员加油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8日复查,以上1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七、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0日举报违规案件,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五〇一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5日加油作业时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同时顾客加油完成后在加油机旁付款,未超出安全距离。针对以上情况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五〇一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5日16:00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举报情况属实;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举报情况属实;3.加油员加油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举报情况属实;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9日复查,以上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八、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0日举报违规案件,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胜利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5日加油作业时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同时顾客加油完成后在加油机旁付款玩手机,工作人员未制止。针对以上情况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胜利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5日16:10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3.加油员加油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9日复查,以上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九、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1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中源能源有限公司福成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7日涉嫌未穿着防静电服装,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中源能源有限公司福成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7日12:00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2.加油员在向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时未穿着防静电服装。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8日复查,以上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4月11日举报违规案件,白山市江源区久竹加油站加油员于4月7日加油作业时涉嫌未穿着防静电鞋,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针对以上情况对白山市江源区久竹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4月7日13:01加油员在汽车未熄火情况下为车辆加注汽油;2.加油员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中加注散装柴油;3.加油员加油作业时未穿着防静电鞋。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29日复查,以上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一、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石人加油站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加油机、罐区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石人加油站最小工作单元员工手册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石人加油站方案制定进行检查。检查当日负责人刘正君陪同检查组对内业材料、加油区加油机、加油站罩棚、罐区和卸油口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需按照应急预案内容编制;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使用台账需完善;3、安全教育培训总结、评价需完善;4、受限空间台账描述为有限空间;5、未见劳保用品发放台账记录;6、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需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更新;7、电锅炉房配电柜无线路图;8、现场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写为有限空间。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16日复查,以上8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二、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胜利加油站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加油机、罐区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胜利加油站最小工作单元员工手册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胜利加油站方案制定进行检查。检查当日负责人张洪林陪同检查组对内业材料、加油区加油机、加油站罩棚、罐区和卸油口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需完善;3、应急物资检查记录需更新,增加数量与放置位置;4、未见站内劳保用品发放记录;5、应急演练效果评价需完善;6、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需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更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汇编需及时更新;7、3月份安全教育培训总结需完善。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13日复查,以上7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三、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五〇一加油站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加油机、罐区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五〇一加油站最小工作单元员工手册进行检查;按照《江源区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五〇一加油站方案制定进行检查。检查当日负责人王玉国陪同检查组对内业材料、加油区加油机、加油站罩棚、罐区和卸油口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需完善;3、应急物资检查记录需更新,增加数量与放置位置;4、未见站内劳保用品发放记录;5、应急演练效果评价需完善;6、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需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更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汇编需及时更新;7、培训记录中未体现授课人;8、卸油口有杂物。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13日复查,以上8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四、2025年4月4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工贸科2025年监管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经查发现:该厂被行管部门(宣传部)判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现已进行设备拆除搬迁,该厂已无生产行为。 十五、2025年4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江源安委〔2024〕18号)以及《白山市江源区春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江源安委〔2025〕2号)文件要求,并执行2025年监管计划,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对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检查 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直爬梯护笼围圈栏间隙大竖筋缺两根; 2、新设的防护栏无踢脚板; 3、现场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且没有防倾倒装置; 4、多个氧气瓶无防震圈; 5、没有2025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 责令企业限期4月23日前整改完毕。 十六、2025年4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江源安委〔2024〕18号)以及《白山市江源区春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江源安委〔2025〕2号)文件要求,并执行工贸行业领域2025年监管计划,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对中和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 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无最小单元安全生产监管图; 2、蓝莓清洗车间环境湿度大,没有使用防水开关及插销; 3、一台设备电机对轮无安全罩; 4、冷库门附近电器开关裸设且没有固定接线乱; 5、多台开关柜孔没有封堵; 6、多台电气开关盖损坏; 责令企业限期4月25日前整改完毕 十七、2025年4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江源安委〔2024〕18号)以及《白山市江源区春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江源安委〔2025〕2号)文件要求,并执行工贸行业领域2025年监管计划,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对白山市江源区宏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检查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控制室杂物多且有易燃物; 2、乙炔瓶和氧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 3、一台开关柜柜门无连接线,且接线不规范; 4、液压泵箱上有积水及油污; 5、没有2025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 6、无最小单元安全生产监管图; 7、动力开关裸设; 责令企业限期4月19日前整改完毕 十八、2025年3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小工作单元”集中攻坚方案》(江源安委〔2024〕18号)以及《白山市江源区春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江源安委〔2025〕2号)文件要求,并执行工贸行业领域2025年监管计划,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对白山市江源区佳泰建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江源分公司开展安全检查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没有2025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 2、控制室无挡鼠板; 3、电机对轮无安全罩; 4、最小单元安全生产监管图不完善。 责令企业限期4月25日前整改完毕 十九、2025年4月16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局工贸科发送工作提示,市领导对浑江区商场企业进行暗查暗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优化店铺布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考试要求;三是要加强手机充电电源、电气设备和明火的安全管理;四是内部举报奖励机制要健全并奖、罚到位;五是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面罩等),设立安全疏散引导员,确保紧急情况下准确快速疏散。 到白山市江源区金鼎盛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检查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企业内部奖惩制度不完善; 2、企业应急物资数量不足、装备不全且存放地点不符合应急预案中物资装备清单; 责令企业限期4月21日前整改完毕 二十、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4月22日对弘宝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矿井2025年检修计划中缺少对排水系统检查内容, 2.排水系统检查记录中缺少排水管路检查项目。 3.+280m车场KXY18矿用本安型音箱失效。 4.+280m运输巷有一处动力电缆标识牌损坏。 5.地面提升机房内绝缘靴有裂纹。 6.地面变电所倒闸记录填写不全。 7.1号密闭U型压差计缺水。 事后公示:以上7项隐患整改中。 二十一、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4月28日对官道岭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副井井口门以下100m处以及+680m标高巷鼻子处缺少临时涌水量观测牌板; 2. 副井+600m运输巷风门以外水沟多处淤堵造成巷道局部积水; 3. 矿井工程施工合同于2025年4月25日过期; 4. 地面变电所内绝缘手套有裂纹; 5. 地面变电所电力运行记录中4月13日松树线路、桦树线路停电未将停电时间及停电原因填写在记录中; 6. 地面主井绞车内侧闸边有油渍; 7. 矿井临时排水系统图中未标明主、副井临时水仓容积; 8. 矿井2025年度防治水计划涌水量未及时更新; 9. 矿井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中缺少矿山救护协议。 事后公示:以上9项隐患整改中。 二十二、2025年4月8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执法二处对白山市佳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圣铁矿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时该矿处于临时停产状态,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无轨人车驾驶室警示牌缺少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必要的操作提示内容。 2.矿井未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注各需风地点风量及主要通风机设备型号、风速、风量等参数,未标注井下使用的2台局部通风机位置。 3.矿井未每三个月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备份。 4.矿井未每三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备份。 5.矿井未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巡检记录表、报警记录月报表。 6.矿井未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巡检记录表。 7.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中未标明分站位置。 8.矿井+685m中段手动风门未与风流方向成80°-85°夹角。 9.矿井+685m中段中部矿用一般型低压配电箱处低压电缆捆绑吊挂,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小于50mm。 10.矿井+715m中段无法接受到由控制中心(调度室)发起的紧急呼叫信号。 11.+685m中段掘进工作面未设置工业视频。 12.+715m中段绕道的分道口未设置路标。 13.+685m中段掘进工作面未设置照明。 14.井下4台在用变压器未每季测定设备绝缘电阻。 15.矿井未每季对高压电缆进行耐压试验。 16.矿井供电系统图标注的地面电缆型号与实际电缆型号不一致。 17.矿井避灾路线图未根据实际变化及时更新,未将+740-+715m采场(4条回采上山和联络巷等)巷道绘制到图中。 18.矿井水文地质图剖面图未将剖面内的矿界、巷道等绘制到图中。 19.矿井制定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未明确攻坚任务的具体推进措施、2024年攻坚进展完成情况,也没有根据矿井实际制定2024-2026年任务清单。 20.矿井未建立无轨人车岗位人员责任制和考核标准。 21.矿井自救器使用维护台账未记录维护人员、维护项目、维护结果等。 22.矿井自救器报废台账未记录报废原因、报废自救器处置情况等。 23.+740-+715m作业采场行人立井与+740m中段巷道交岔口,行人梯上口处有人员坠落危险,未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 24.+685m中段已停风的独头掘进工作面(巷道长10米),未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25.矿井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调整(2025年3月更换主要负责人),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6.未结合矿区特点建立健全排水系统,地面办公楼后侧未施工泄洪沟。 27.矿井采用外敷药包爆破法井下二次破碎。 28.矿井未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4〕259号)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2024)进行查漏补缺,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 29.矿井施工+685m中段探矿川拆除回风巷道设置的风速传感器及电缆。 30.矿井未制定针对排土场滑坡、泥石流事故的应急预案。 31.矿井未每月对安全出口至少检查1次,缺少安全出口定期检查记录。 32.矿井现为两班生产,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支柱工劳动定员4人,现有3人,电工劳动定员2人,现有1人。 33.矿井三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无排查人员签字。 责令企业限期5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二十三、2025年4月9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执法二处对白山市江源区虹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头道阳岔铁矿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时该矿处于临时停产状态,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758-+800m北回风井至+758m和+716m中段有500m废弃巷道未及时封闭。 2.矿井未每三个月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备份。 3.矿井未每三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备份。 4.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中未标明分站位置。 5.矿井+630m、+670m中段无法接受到由控制中心(调度室)发起的紧急呼叫信号。 6.矿井+630m水泵房配电室矿用一般型低压配电箱处低压电缆捆绑吊挂,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小于50mm。 7.矿井无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一线工作经历信息。 8.矿井制定的《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明确井下不准动火作业 的情形,未规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井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9.矿井主要通风机等主要电气设备未每季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10.矿山井下全部接地网未每季测定电阻。 11.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中+800m北风井风机变电硐室内3台配电柜编号与实际不一致。 12.+670m掘进工作面未设置工业视频。 13.矿井南+630m中段在用局部通风机(型号:YBT42-2)启停传感器未在监 测监控系统图上标注。 14.未按照规定进行矿井反风试验。矿井2025年2月18日15:10至17:30进行北部井反风演习,2025年2月19日15:10至17:30进行南部井反风演习,反风试验报告记录的主扇反转、开停时间,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显示,查看人员定位系统参加反风试验的测风员华峰、岳伟无下井记录。 15.+800m平硐口南侧废石堆场未在堆场坡底处建废石挡墙拦截滚石。 16.未在+800m平硐口南侧废石堆场周围修筑截、排水沟。 17.+800m平硐口南侧废石堆场卸载平台部分边缘未设置安全车档。 18.矿井北+670m中段掘进巷道采用锚网支护,未对锚杆做拉力试验。 19.地表破碎线高速旋转零部件(轮辊等)未配置防护罩。 20.矿井北+670m中段掘进巷道未施工排水沟。 21.人员定位系统竣工图、避灾线路示意图无比例尺。 22.矿区水文地质平面图未标注地表头道阳岔河观测站;没有标注开采范围内井下巷道、回采范围、涌水点等资料。 23.矿井未绘制水文地质剖面图。 24.矿井北部采区井下通信系统只有1路通信电缆,不能满足井下两回路与 地表通信的需要。 25.矿井未建立维修运输大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26.+670m中段掘进工作面风筒末端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距离超过10米。 27.+630m和+670m中段掘进的独头工作面近期已停止作业(局部通风机已停止供风),未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28.矿井未设置自救器收发室,未对自救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9.矿井自救器使用台账未记录入井人员的发放日期、归还日期和使用人等情况。 30.+670m中段主巷掘进施工组织方案巷道支护形式为锚网支护,井下+670m中段掘进工作面后50米长的巷道为裸体支护,未按施工组织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支护。 31.矿井制定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未明确攻坚任务的具体推进措施及2024年攻坚任务进展完成情况;2024-2026年每年的攻坚任务基本相同,没有根据矿井实际制定2024-2026年攻坚任务清单。 责令企业限期5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二十四、2025年4月10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执法二处对白山市江源区虹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兴铁矿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时该矿处于临时停建状态,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矿井主斜坡道施工前,没有根据围岩岩性、地质构造及岩石物理力学参数对主斜坡道围岩顶板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巷道掘进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2.矿井在用的济宁佳鹏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台UQ-12型地下自卸车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发包单位未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未对承包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4.+862斜坡道下延掘进工作面未设置工业视频。 5.矿井综合应急预案中应急指挥部成员霍建国已离职,未及时更新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6.矿井动火管理制度内容不全,缺少未清理或者隔离焊渣飞溅区域内可燃物的情形下不允许动火作业的内容。 7.矿井斜坡道开拓已掘进237m,未同步建设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 8.矿井缺少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矿井未按照《+862斜坡道掘进施工组织设计》安设局部通风机。 10.承包单位四川坚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白山市江源区虹兴矿业项目部未为岩工舒兴军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井下低压配电箱外壳未与接地干线连接。 12.掘进作业地点未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 13.矿井供电系统图未标注照明变压器。 14.2024年承包单位四川坚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虹兴铁矿建设项目部只进行了1次安全生产检查。 15.发包单位白山市江源区虹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兴铁矿和承包单位四川坚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中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物资等各自独立,发包、承包单位应急预案没有相互衔接。 16.矿井未设置自救器收发室,未对自救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17.矿井自救器使用台账未记录入井人员的发放日期、归还日期和使用人等情况。 18.矿井主斜坡道施工组织方案在没有裸体支护巷道规格尺寸、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下,主斜坡道中部实际施工了30米长的裸体巷道。 19.矿井行人的无轨主斜坡道已施工237m,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 20.矿井主斜坡道掘进工作面迎头顶板破碎、有淋水,没有制定特殊情况下专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责令企业限期5月10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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