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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25  信息来源:   收藏
关于在全区地方煤矿企业井下开展网格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源安监发〔2015〕76号

  各地方煤矿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煤矿安监局、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四化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煤安监事调发〔2015〕6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水平,完善“网格化建设”,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地方煤矿企业井下开展“网格化”建设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煤矿井下各大系统,各个采区、工作面,各个硐室、设备设施,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分网格,挂牌公示。具体网格要以井下巷道为网格线、区队为网格面(单元)、井下各岗点为网格化节点,将井下生产现场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本着“点、线、面结合,多层次覆盖”和“网格定位,设备定置,人员定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网格划分应根据矿级领导分管工作、各职能科室(组)工作职责、区队工作范围、班组工作任务为基本单元,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编制安全管理网格图,明确网格责任区内矿级领导、职能科室(组)⑶队、班组各层级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对网格中查出的隐患,按网格责任严肃追究,严格考核。
  1.一级管理网格(矿级)。按照“分管专业领导抓规范”的原则,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管理监管网格。副矿长以上领导都要按照分管科室(组)和分管工作的要求,具体明确监管的网格责任。
  2.二级管理网格(科室级或组)。以职能科室(组)为单位,按专业(系统)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绘制网格图,要涵盖煤矿的所有职能科室。
  3.三级管理网格(区队级)。各生产区队结合本单位实际,划分班组安全管理网格责任区,明确区队相关人员管理责任。
  4.四级管理网格(班组级)。以班组为单元实施班组主体责任网格化管理。各班组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划分岗点安全管理网格责任区,确定每个员工的责任区范围和安全管理职责。
  5.五级管理网格(岗位员工)。以岗位工种为单元实施岗位主体责任网格化管理。由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三、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和江源煤业是省局开展“网格化”建设的示范矿井,地方煤矿可借鉴国有煤矿的“网格化”模式,在江源区安监局网站下载,参照实施。
  四、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在煤矿井下开展“网格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强化领导、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在申请复产复工前完成“网格化”建设工作,有效推动并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五、此项工作由属地安监分局(站)重点督促指导,抓细、抓实、抓到位,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分监管责任督促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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