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虹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兴铁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时,发现矿山存在:进风井口50米内验收房前存放机油。共一项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虹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兴铁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
整改期间,禁止井下一切生产作业活动,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解除挂牌督办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作业活动。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