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爱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爱林铁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时,发现矿山存在:
1、800m中段5号川5m、42m处帮顶破碎。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九条: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
2、885m中段回风巷152m处顶板破碎。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九条: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判定上述2项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爱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爱林铁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
整改期间,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