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钰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棚金矿存在的两项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水文地质图剖面图未每3个月进行一次更新;原白山市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棚金矿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与实际不符,未绘制在图纸上。
2.+644m中段北翼采场上盘巷道帮节理发育,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2023年矿井委托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工程号〔KS16-2023〕,安全设施设计中对采场不稳固地段要求采用锚杆或锚杆加金属网支护,检查当日现场采用木柱支护,巷道支护型式、材料性能劣于设计要求)。
上述重大事故隐患,该矿山按照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已整治到位,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决定对吉林省钰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棚金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