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保温工程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保温材料上墙,近日,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对全区外保温建筑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中,重点查验进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坚持“三个一律”,即在建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未取得合格检测报告以及用于民用建筑燃烧性能低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不准进场施工;在申请竣工验收和备案抽查时,未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一律不予受理;在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抽查时,对外墙保温材料的施工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和出具备案抽查合格证明。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设计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五大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截至目前,已检查完成128栋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孟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