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白山市鑫达煤矿的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白山市鑫达煤矿年开采15万t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鑫达煤矿年开采15万t煤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境内,行政区隶属白山市江源区松树镇。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27°08′25″—127°09′27″,北纬:42°01′50″—42°02′26″,准采面积0.6827km2。矿区位于白山市65°方位,直距为69km,区内有鹤(岗)—大(连)公路在矿区东北部0.2km里处通过。北西距江源区松树镇政府约3km,北东距国铁浑(江)—白(河)铁路线松树镇火车站2.6km,矿区有运煤公路与车站和上述公路相通,交通极为方便。
东侧为山体,东北侧山体上100m为11户已搬迁居民空闲房屋,东南侧山体上300m为3户已搬迁居民空闲房屋,现均被煤矿买下供工作人员居住,南侧100m为国矿煤矸石堆,西侧150m为15户拆迁完毕居民闲置房屋,北侧为山体。
2、工程简介
项目井田面积0.6827km2,工业广场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为1632.7m2,建设规模为年开采15万t煤,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项目总投资为1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投产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煤矿开采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热风炉及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翻卸粉尘;储煤场、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煤矸石自然、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药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等事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
鑫达煤矿地表多为林地、裸地及少量旱田,现状调查中矿山地下开采未造成地面变形,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且根据相关规范预测鑫达煤矿采空区上部产生地面塌陷可能性较小。地表移动与变形是缓慢变化,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树木的生长,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生态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井下除尘、场区地面降尘及绿化浇洒,剩余部分排放,由于水质无有毒有害物质,仅SS偏高,经沉淀处理后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
3、废气
热风炉经除尘处理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铲装、转运粉尘采取喷水降尘。煤炭在翻卸过程中通过篦条筛进行简易筛分,通过对篦条筛加罩密封,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临时储煤场及临时矸石承载场地进行封闭防渗改造,不会产生堆场扬尘,对运煤及运矸石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限制汽车超载等,以避免由于运输导致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可分为井下噪声源和矿井地面噪声源。井下噪声最大、作用时间最长的是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次是爆破、装卸煤炭、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地面噪声有影响的噪声源有空压机、通风系统风机、提升绞车等等,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渣、矿井涌水沉淀煤泥、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事故
本项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比如井下瓦斯爆炸等事故,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计要求,落实环评及安评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将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白山市鑫达煤矿年开采15t煤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白山市总体规划要求,投入使用期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行阶段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江源区人民政府(http://jy.cbs.gov.cn/)、长白山日报及现场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及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