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江源区营商网络环境,江源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公开征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以“舆论监督”、删除负面信息等名义,要挟企业提供赞助、投放广告、寻求商业合作等谋取非法利益行为。
2.发布谣言或误导类信息抹黑诋毁企业或企业家行为。
3.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操纵水军拉踩引战、蹭抄涉企热点事件、歪曲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涉企公开信息、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等。
4.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中假冒仿冒企业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假冒仿冒企业网站、应用程序。
5.超出合理维权范畴,传播煽动网暴企业、企业家信息,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操纵账号密集发帖攻击企业、企业家,唱衰企业发展前景。
6.泄漏企业商业秘密,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漏企业家医疗健康、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开展虚假不实“第三方评测”等。
7.通过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地域黑”行为,对地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的。
8.恶意歪曲解读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或对企业自身的公开信息进行恶意歪曲解读的。
9.冒充知名企业、投资机构,通过虚假官网、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诱导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参与虚假融资、投资,实施诈骗。
10.利用网络舆论影响力,恶意炒作企业利好或负面信息,制造市场不实预期或恐慌,操纵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二、反映渠道
(一)信件。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白山市江源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江源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营商环境科,邮编134700),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二)电话。拨打吉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12342或江源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3820622,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三)网络。在“吉林营商环境”微信公众号、“吉事办”小程序、“吉事办” App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模块,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人要对问题线索真实性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
(二)提交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要同步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及 反映人有效联系方式。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及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问题线索的征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