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2.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4.社会保险补贴
◆5.就业见习补贴
◆6.一次性扩岗补助
◆7.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9.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1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
◆11.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12.一次性创业补贴
◆13.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14.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15.职业培训补贴
◆16.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17.技能提升补贴
◆18.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9.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20.公益性岗位补贴
◆21.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22.一次性求职补贴
◆23.失业保险待遇
◆24.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
◆25.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
◆26.马兰花创业培训
◆27.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28.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29.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30.失业登记
◆31.就业登记
◆32.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3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5.就业帮扶车间奖补
◆36.职业介绍
◆37.职业指导
◆38.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补助
◆39.用工成本补贴
◆40.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生活补贴
◆41.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
◆42.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奖补)
◆43.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44.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
◆45.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备案
◆47.《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
◆1.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贴息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人额度最高33万元,合计额度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为3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受理机构:白山市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白山市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中心 0439-3225116
浑江区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3276203
江源区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3721738
临江市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5260506
靖宇县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7857118
抚松县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6225458
长白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0439-8226060
◆2.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
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3、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
咨询电话:0439-3282897
◆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白山市税务局 0439-5110200
◆4.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企业单位
政策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单位向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将单位(企业)提供的要件扫描上传至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核实。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汇总送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将单位(企业)提供的要件扫描上传至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核实。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汇总送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白山市就业服务局 再就业服务科 0439-3323241
浑江区就业服务局 失业科 0439-3554299
江源区就业服务局 失业科 0439-3723009
临江市就业服务局 失业职工管理科 0439-5238477
靖宇县就业服务局 失业科 0439-7234059
抚松县就业服务局 失业就业科 0439-6582638
长白县就业服务局 就业失业管理科 0439-8220833
◆5.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的单位
政策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60%发放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3000元带教补贴。
办理流程: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3210407
浑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359009
江源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726002
临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5218570
靖宇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7222674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0439-6223016
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8258319
◆6.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政策条件: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补贴标准: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3594625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0439-3728205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5220004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7225029
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8238832
◆7.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3594625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0439-3728205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5220004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7225029
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8238832
◆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对相关企业,可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30%最高提至不超过 50%。
咨询电话: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3594625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0439-3728205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5220004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7225029
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8238832
◆9.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咨询电话:白山市税务局 0439-5110200
◆1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贴息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人额度最高33万元,合计额度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为3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
白山市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中心 0439-3225116
浑江区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3276203
江源区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3721738
临江市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5260506
靖宇县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7857118
抚松县创业贷款担保机构 0439-6225458
长白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0439-8226060
◆11.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对象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白山市税务局 0439-5110200
◆12.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政策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5000元
办理流程:线下办理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浑江区 0439-3554299
江源区 0439-3723009
临江市 0439-5238477
靖宇县 0439-7234059
抚松县 0439-6582638
长白县 0439-8220833
◆13.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咨询电话:0439-3224081
◆14.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单位向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将单位(企业)提供的要件扫描上传至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核实。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汇总送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323241
浑江区 0439-3554299
江源区就业服务局 失业科 0439-3723009
临江市就业服务局 失业职工管理科 0439-5238477
靖宇县就业服务局 失业科 0439-7234059
抚松县就业服务局 失业就业科 0439-6582638
长白县就业服务局 就业失业管理科 0439-8220833
◆15.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企业职工和重点人群(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条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单位和个人的补贴。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次;中级:1500元/人次;高级:2000元/人次
办理流程:由培训机构或企业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公示,发放培训补贴。
受理机构:白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16.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对象:重点人群(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条件: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补贴标准:A类110元/人、B类100元/人、C类90元/人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就业服务机构审核;3、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4、公示无异议的,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账户。
受理机构:白山市及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17.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对象: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 1 次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 2 次补贴次数。
咨询电话: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3594625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0439-3728205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5220004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7225029
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8238832
◆18.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政策条件:对开展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同一脱贫劳动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补贴标准:组织脱贫劳动(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组织输出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内(含10人),协助其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1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8万元。
办理流程:向当地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组织申报材料,由财政部门或就业部门发放资金。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366
江源区0439-3725978
临江市0439-5260488
靖宇县0439-7223601
抚松县0439-6225462
长白县0439-8232877
◆19.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政策对象: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
政策条件: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补贴标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给予300-700万元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30万元补贴。
办理流程:由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或企业向申请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公示,向省级人社部门申报。
受理机构:白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20.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对象: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条件: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办理流程: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白山市就业服务局 新形态就业科 0439-3317246
浑江区就业服务局 基层管理科 0439-3554466
江源区就业服务局 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0439-3726183
临江市就业服务局 就业指导科 0439-5257797
靖宇县人社局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 0439-7265890
抚松县就业服务局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 0439-6223948
长白县就业服务局 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0439-8232175
◆21.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底。
咨询电话:0439-3336107
◆22.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对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防返贫监测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身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500元,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每人补贴800元。
办理流程: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3210407
◆23.失业保险待遇
对符合条件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咨询电话: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3594625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0439-3728205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5220004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7225029
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439-8238832
◆24.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
咨询电话:0439-3282897
◆25.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咨询电话:0439-3224081
◆26.马兰花创业培训
政策对象:各类院校(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院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
政策条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GYB(3天课程)培训300元/人次,SYB(7天课程)培训1200元/人次;SIYB(GYB+SYB,10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7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
办理流程:由培训机构或企业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公示,发放培训补贴。
受理机构:白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27.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政策对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拟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办理流程: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决定一送达一公告。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窗口。
申请材料:
1.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章程;
5.管理制度;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7.经营场所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协议;
8.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或吉林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培训业证书;
9.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0439-3324081
◆28.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政策对象:省内开设家政服务专业或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及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政服务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对评为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的,给予每户10-30万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补助。
办理流程:申报一评审一公示一确定。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
1、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与5家以上校企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
3、专、兼职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用场地的可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
5、.申报单位一年内家庭服务科目培训人员签到表;
6、其他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出具两年内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承诺书。
咨询电话:0439-3224081
◆29.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政策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政策条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审批。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30.失业登记
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
享受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受理机构:居民所在社区
◆31.就业登记
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
享受对象:用人单位或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受理机构:居民所在社区
◆32.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劳动力
政策条件: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脱贫劳动力,给予生活费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30元,每年不超过500元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就业服务机构审核;3、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4、公示无异议的,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账户。
咨询电话:
白山市 0439-3251575
抚松县 0439-6225275
靖宇县 0439-7825517
长白县 0439-8208112
临江市 0439-5238060
浑江区 0439-3361790
江源区 0439-3722210
◆3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政策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
办理流程: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申请,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后,由专职人员对认定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予以查验,县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复核审验,公示期3天。
受理机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9-3323241
◆3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
政策条件:对各类用人单位2020年1月1日以后吸纳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对象就业,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标准: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给予6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办理流程:向当地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组织申报材料,由财政部门或就业部门发放资金。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366
江源区0439-3725978
临江市0439-5260488
靖宇县0439-7223601
抚松县0439-6225462
长白县0439-8232877
◆35.就业帮扶车间奖补
政策对象: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人以上(含3人)就业、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可间歇式务工),脱贫人口年收入不低于4000元的就业帮扶车间。
补贴标准:对经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的,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可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帮扶车间1000元一次性奖补。
对吸纳脱贫人口3人以上(不含3人)的帮扶车间,新增1-2人的,给予车间奖补1200元/人;新增3人及以上的,给予车间奖补1500元/人。同一脱贫人口,帮扶车间不得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咨询电话:0439-3365719
◆36.职业介绍
对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等服务;对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登记、用人推荐、招聘会等服务。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37.职业指导
对劳动者提供求职方法、职业方向、就业观念等方面的指导;对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式、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招聘用人方面的指导。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38.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补助
政策对象:经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的各类创业载体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按规定择优给予省级 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办理流程: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向属地县(市)人社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初审,报 市(州)人社局、财政局汇总复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经公示后,由省人社厅提请省财政厅拨付补助资金。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366
江源区0439-3725978
临江市0439-5260488
靖宇县0439-7223601
抚松县0439-6225462
长白县0439-8232877
◆39.用工成本补贴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给予用工成本补贴享受对象
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特殊群体2000元
办理流程:线下办理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366
江源区0439-3725978
临江市0439-5260488
靖宇县0439-7223601
抚松县0439-6225462
长白县0439-8232877
◆40.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生活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政策条件: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就业生活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 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477
江源区0439-3723009
临江市0439-5238477
靖宇县0439-7234059
抚松县0439-6582638
长白县0439-8220833
◆41.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政策条件:自2024年4月22日起,入驻本人户籍所在地实训中心,且每日实训不少于6小时,每月不少于20个实训日。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享受补助最长24个月。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不得与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的其他补贴同时享受。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入驻的实训中心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477
江源区0439-3723009
临江市0439-5260506
靖宇县0439-7234059
抚松县0439-6223016
长白县0439-8220833
◆42.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奖补)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 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 。
政策条件:1、创业补贴:自2024年4月22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 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申请和发放补贴时均 为正常运营状态;带动就业3人(含本人)以上并为其按规定在 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2、创业奖补:已申领上述创业补贴 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创业补贴标准为5万元。创业奖补标准为5万元。
补贴标准:创业补贴标准为5万元。创业奖补标准为5万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浑江区0439-3554477
江源区0439-3723009
临江市0439-5238477
靖宇县0439-7234059
抚松县0439-6582638
长白县0439-8220833
◆43.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政策条件: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各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就业生活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 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477
江源区0439-3723009
临江市0439-5238477
靖宇县0439-7234059
抚松县0439-6582638
长白县0439-8220833
◆44.高校毕业生6项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 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政策条件: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各县(市、区)及 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 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按规定 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房。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 3万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 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
浑江区0439-3554477
江源区0439-3723009
临江市0439-5238477
靖宇县0439-7234059
抚松县0439-6582638
长白县0439-8220833
◆45.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政策对象: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
政策条件:对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到市内乡镇(不含市区街道)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我市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含3年)享受同等政策。
政策标准:
1、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此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2、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学生攻读最后学历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并采取分年给予补偿代偿的发放形式(即申领当年、下一年,两次发完)。
办理流程:自2023年开始,每年8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录用手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银行卡(指定中国工商银行)复印件。经初审、公示通过,报各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汇总,报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类核准。
咨询电话:
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3210407
浑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359009
江源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726002
临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5213370
靖宇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7222674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0439-6223016
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8258319
◆4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备案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条件:依据吉人社发〔2020}9号
办理流程:1、职业(工种)评价机构征集
2、遴选备案可行性调研
3、机构承接能力可行性评估
4、制订评估方案
5、组织评估专家现场评估并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6、评估结果报局党组审议
7、社会公示
8、综合评估报告报送省厅
9、省厅下发同意开展认定工作的函
10、人社部网站公示
11、开展评价活动
受理机构:白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9-3325357
◆47.《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
政策对象: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
政策条件:依据人社厅发〔2018}42号
办理流程:线上、线下办理
受理机构:白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9-33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