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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7  信息来源:审批科   收藏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沈白高铁涉水设施拆迁重建工程山洪沟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沈白高铁涉水设施拆迁重建工程山洪沟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拟对沈白高铁涉水拆迁重建工程山洪沟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1.5.272021.5.2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编:134700

项目名称沈白高铁涉水拆迁重建工程山洪沟治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水利管理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顺薪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涉及汤河、黑熊沟河、大阳岔河、里岔沟河、利民四社河,5 条河流治理河段的护坡总长度 4351m,其中:汤河段护岸长度为 893m,湾林水库段护岸长度为 560m;小样桥段护岸长度为 1357m;大华段护岸长度为 593m;肖家7堡段护岸长度为 948m。 治理岸坡采用生态格框护岸结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本项目护岸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避让、减缓、修复角度提出如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工机械修配及保养利用江源区的修配厂解决施工区不设置修配及保养且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在施工区清洗,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对防渗旱厕进行清掏,外运还田,不排放。

②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利用江源区城镇洗车场解决,不会产生清洗废水;施工场地降雨产生的污水,产生量较小施工过程会产生基坑排水,基坑排水主要是河水透过围堰进入基坑形成的,基坑排水为河水,水质较清净,即使进入地表水体,也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废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河流、环境。由于土方临时堆存,遇到下雨天气或经人为作用受地面水冲刷,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泥水漫流,影响环境。应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段施工,临时放场地采用设置苫布覆盖。应对施工机械加强管理、维修、保养,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尽量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对水体的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施工对水体的污染,预计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河段河水流动、水体自净作用,该类污染将随之消失;同时,本工程的实施会有效的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有利于河流水质的改善

2、废气

(1)扬尘

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在大风天进行装卸作业,加强区道路养护;装车过程中对物料表面进行洒水增湿处理,尽量降低落差;运输时将砂石进行表面拍实,同时加盖篷布,防止运输过程中撒漏;对进出施工场区的道路定时清扫、洒水,对出场区的满载车辆限制车速,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以减少扬尘量建设方应按要求给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置(如防尘口罩、防尘头盔),使个人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扬尘颗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扬尘排放量可大大减少,项目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汽车、机械燃油废气

加强管理,减轻机械、货车发动机在怠速状态下有害气体的排放,并应采用高品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养护。

(3)物料堆放粉尘

本项目物料临时堆放时物料上面加盖苫布,防止物料堆放粉尘的产生,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堆放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场产生的粉尘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针对施工特点,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装车;

2)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3)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4)运输经过村庄路段限速,严禁鸣笛,避免在夜间与休息期间进行运输。

经过上述防护措施,可使本项目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护岸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及分拣的生活垃圾、秸秆。可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对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现场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洒水抑尘;

车辆运输物料时,必须加盖苫布,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③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以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内分拣的垃圾、秸秆应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剥离的表土堆至河道两岸,并压实;产生的土石方统一堆放,设置编织袋围堰、苫布覆盖等措施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护岸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平整;采取以上防止措施及对策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过程临时用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确定的施工范围,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期进行水土保持等措施,防止施工期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程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均被清理干净,恢复河道的流水功能,拆除临时堆放场的临时构筑物,进行覆土绿化,恢复其原有地表植被,本项目采取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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