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1.11.08—2021.1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134700
项目名称: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湾沟镇
建设单位: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企业现有锅炉房内1台4t/h燃煤锅炉拆除,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供热和冬季取暖供热,不新增建筑用地,建筑面积为631.8m2,并增设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及依托现有35m排气筒用于收集处理锅炉烟气。企业现有另一台1台4t/h燃煤锅炉在冬季供暖供热不能满足需求时启动使用,使用时间约1-2个月。
本项目锅炉房位于厂区内东南角,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是功能分区明确,满足建筑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节约用地和减少工程投资等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合理布置,使总平面布置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相协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物料、堆土等全部遮蔽,对遗撒的物料,尤其是水泥、渣土等定时清理,减少扬尘产生源;
(2)施工期每天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降低风力扬尘的产生量;
(3)控制进场、出场车速,降低动力扬尘的产生量。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场内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
(3)各类工程材料采用苫布遮蔽,防止雨水淋溶造成对外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方应在建设时提前修建围墙,围墙高度2.0m。根据类比调查分析和有关资料统计,围墙起到的隔声降噪作用可减少噪声l0~15dB(A)左右。采用封闭施工可有效减小施工场地噪声的影响;
(2)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注意对机械设备保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3)认真组织施工安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筋、木材等,收集后售废品收购站;
(2)砂土、石块、水泥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
(3)施工人员工地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烟气。
根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生产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规模与现有生产规模相同,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锅炉软化水制备依托现有产区软化设备,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浓水依托现有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和水泵等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65~80dB(A),主要设备噪声声级值见下表。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其噪声声级约为65~8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锅炉房,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经计算,锅炉灰渣产生量为11.25t/a,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袋装密闭贮存,暂存于灰渣堆场,定期外卖综合利用。
(正茂药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