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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0  信息来源:审批科   收藏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

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6.04.20—2026.04.21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9362(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9362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编:134700

项目名称: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光环街道

建设单位:白山市东圣塑料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白山市东圣塑料厂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光环街道

建设规模:新增4条聚乙烯热收缩膜生产线。现有产能800吨/年,改扩建后总产能增加至5800吨/年。

项目东侧隔路26m为住宅;南侧13m为光环村住宅;西侧为山地;北侧隔路为空地和住宅,因应市场发展需要及环保要求,建设拟在原项目上改扩建,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水由于本项目施工仅是设备的安装。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临时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

2、废气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设备搬运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随着施工进度的结束,施工扬尘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3、噪声施工期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通过采取厂房隔音,可减轻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②装修垃圾本项目施工期废物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为主。废弃包装物回收外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

1)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经“干式过滤箱(G4+F7)+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按 GB37822 执行 ”,因此,项目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执行标准如下:

①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排放限值。

②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臭气浓度

本项目吹膜工序产生的臭气与吹膜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一起收集,引至“干式过滤箱(G4+F7)+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粉尘

本项目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排气通风和自然沉降,以无组织方式在车间内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用水由厂区水井提供,生活用水量为1.68m3/d(613.2m3/a)(用水标准按60L/人•d计),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综合的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44m3/d(490.56m3/a),进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dB(A),项目生产车间为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采用彩钢夹芯板,设有门窗及通风设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薄膜次品、边角料、废包装袋、废过滤介质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生活废物垃圾,来自办公室、公共区等处。职工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生活垃圾年排放量为5.11t/a。

固体废物种类:SW62-64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1-3-S62-64,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薄膜次品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薄膜次品,薄膜次品的产生量约占产品产量的0.3%,计算得薄膜次品产生量约为17.4t/a ,固体废物种类:SW62-64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3-S17,本项目不设置破碎回收,经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用处理。

②边角料

项目塑料薄膜在分切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边角料的产生量约占产品产量的0.15%,计算得边角料产生量约为8.7t/a ,固体废物种类:SW62-64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3-S17,本项目不设置破碎回收,经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用处理。

③废包装袋

本项目原辅材料在拆封时会产生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30.8t/a ,固体废物种类:SW62-64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3-S17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用处理。

废过滤介质

本项目干式过滤箱(G4+F7)会产生废过滤介质,产生量约为0.0009t/a ,固体废物种类: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9-S59,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用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

本项目生产设备日常运作需要用少量的润滑油进行维护保养,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 ,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②废润滑油桶

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使用到润滑油,使用过程将产生废润滑油桶。项目使用润滑0.3t/a,按照润滑油单位重量5kg/桶,项目产生废润滑油60 个,按照废润滑油桶0.5kg/个计算,则项目产生废润滑油桶0.03t/a ,废润滑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HW49其他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③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箱(G4+F7)+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设施,以除去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从而使得气体得到净化,废活性炭产生量3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HW49其他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废紫外线灯管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箱(G4+F7)+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设施,以除去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从而使得气体得到净化,废紫外线灯管产生量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HW29含汞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为900-023-29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白山市东圣塑料厂扩能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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