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1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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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检察院服务经济建设
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把握“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围绕经济发展全局开展检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营造发展软环境。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区”、“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重大项目”、“服务小微企业”新机制,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全程介入鹤大线高速公路江源境内段工程建设项目,为项目建设提供检查保障。针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环节和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措施,发出预警信息,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检察支持。
服务镇街经济建设开展“三服务”活动,以派驻检察室为平台,加大服务重大项目和企业力度,重点对企业中涉及检察室提供服务支持的项目进行归纳,分类归档,建立信息库。深入40余户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帮助解决融资、土地、环保和电力等方面问题30余项。在“走进民营企业”活动中,院班子成员对责任区内的59家个体商户和民营企业进行逐一走访。
开展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针对辖区内2008年以来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及管理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及招录学生等工作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区委,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介入教育系统设备采购监督,有效防止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保证了资金安全和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严厉打击涉企生产经营类经济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活动”,与公安、环保、林业、国土、工商等近20家行政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刘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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