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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2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休安排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3〕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我区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休安排如下: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从10月8日起,区直机关作息时间改为:

  上午  8:30—11:30   上班时间

  11:30—13:00   午休时间

  下午  13:0—16:30   上班时间

  为确保节日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早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生产经营、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

  二、区公安、消防、安监、民政、人社、信访、交通运输、经济、住建、通信、卫生、旅游、工商、食品药品、价监、供水、供电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可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三、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在节日期间采取不同方式,抽检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值班工作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瞒报、漏报政务值班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镇(街)、各部门将《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宿安排表》(表式附后)于9月17日前报送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附件: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宿安排表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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