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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5〕12号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为加快我区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为城市建设、城市改造、防灾减灾及城市的发展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数据依据,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查清我区城区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长度、管材、管径、埋深等信息,建立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服务。

  二、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埋设于地下的所有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及工业等地下管线。大致可分为四类,市政类主要是给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热力等;通讯类主要是民用和军警用光缆、电缆,包括电信、移动、有线电视、交警信号、监控网络等;电力类主要是各类高压和低压地埋输配电线路、路灯等;其他类主要是各类地下工业管线等。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普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

  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4]17号)。

  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5.《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6.《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7.《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10.《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12.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月—3月)

  1.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方案。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

  2.收集资料。在掌握原有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培训,对普查工作基本情况、资料调绘相关要求、测绘数据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上交各自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二)实施阶段(2015年4月—10月)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

  (三)验收阶段(2015年11月—12月)

  要组织过程验收和成果验收。过程验收是指探测单位自验、监管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成果验收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检查包括内业和外业。内业检查包括属性完整性,图库一致性,数据库格式,数据入库接边,管线类别、图层、编码正确性,图面元素等;外业检查包括探查精度,测绘精度,漏测、错测及连接关系等。验收合格形成验收报告,包括普查概述、普查成果、效益评价等,并分别进行项目归档和成果归档,普查成果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确领导,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财政局和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核实程序中来,对地下管线工程隐蔽前应进行竣工测量验收,规范地下管线过程竣工验收制度,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送区住建局。

  (四)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共享机制。各管线单位将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及时报送至区住建局,并及时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建立互动机制,确保地下管线信息成果共建共享。

  六、工作任务分解

  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地下管线普查单位;拟定普查技术规范、软硬件项目方案、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及有关政策文件,提供城市地形图和各类与普查工作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给水、排水、供热、供气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以及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所涉及项目的谋划与审批。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拨付;负责落实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

  区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区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区供电地下管线基础资料;负责供电地下管线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供电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三岔子林业局基本建设管理处:负责提供本单位实施的地下管线建设资料,包含: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及工业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吉视传媒分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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