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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15  信息来源: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源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 及人员安置方案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6〕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及人员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江源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及人员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理站的管理职能作用,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结合我区具体实际情况,成立江源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方案如下:
  一、农村公路管理总站及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职责
  (一)农村公路管理总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公路法》和《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宣传工作。
  2.负责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精神和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区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标准、细则,为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提出依据。
  3.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4.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的保护管理及路政工作。
  5.负责协助、检查、督促各镇(街)搞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以及公路绿化、美化、冬季除雪防滑、春季公路翻浆治理、路面病害治理等工作,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邀请招标方案进行初审。
  6.负责对项目法人初审。
  7.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重点养护工程招标进行行政监督。
  8.负责组织和督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9.负责抓好农村公路养护试点、典型的宣传报导。
  10.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的统计报表工作和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及规划工作。
  11.负责指导各分站履行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
  12.负责督促各镇(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情况,对各镇(街)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二)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职责
  13.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与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4.负责制定、编制本镇(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小修计划,定期检查各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下月小修保养计划。
  15.负责组织好镇(街)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16.负责辖区内的桥梁、涵洞、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丢失、损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同时设立警示标志。
  17.负责通过经常性检查督促,利用下达检查通知单、罚款通知单、通报、曝光等措施加强管理。
  18.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群众性的爱路护路活动。
  19.负责所辖农村路段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区的保护,具体组织实施路政巡查工作。
  20.负责依法教育、制止、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破坏农村公路路产和在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构建违法构筑物的行为,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各类路政案件的勘验、调查、取证、听证、处理、结案的工作。
  21.负责管理各类农村路政申请,组织调查、提出初审意见转报上级审批,并负责经批准的农村路政许可事项实施监督验收工作。
  22.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依法检测各类货运车辆,依法卸载、依法收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依法处罚违法车辆,全面加强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
  23.负责组织维护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实施正常养护,及时排除路障和关闭紧急出口的工作。
  24.负责辖区各类农村路政案件的统计、上报、经验交流工作和指导所属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站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搞好路政执法工作。
  25.负责辖区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档案,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档案、农村公路路政许可档案、农村公路路政案件处罚档案、农村公路路政罚没财物档案、农村公路路政赔(补)偿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安置办法
  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在编总人数为72人,组建1个农村公路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和10个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隶属于江源区公路管理段管辖,人员由原拖拉机征费所和原收费站等国家燃油税费改革涉改人员组成。
  1.履行报到聘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全体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在指定日期内到区公路管理段报到,人员报到后,由区交通运输局衔接区人社局,全员按照管理岗位标准理顺工资。在指定日期内未报到的,由区人社局按照《劳动法》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进行集中培训。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已报到人员进行岗前学习培训,具体学习《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为期约1个月时间。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期间,由区政府组织全区各镇(街)研究提供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问题。
  3.人员分配方式。本次针对原拖拉机征费所及原收费站共72名职工进行集中分配安置,分配去向为江源区农村公路管理总站及各镇(街)10个分站,为确保人员分配公平、公开、公正,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由区人社局按照岗前培训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知应会内容出题考试,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前10名拟确定为总站工作人员,由区交通运输局研究使用。除拟确定的总站工作人员以外的职工,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分配去向,并由各分站人员集体推荐产生各分站站长。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分站人员定期进行岗位交流。
  4.人员分配比例。按照各镇(街)农村公路里程数确定各分站人数,具体人员分配:总站机关10人;松树镇9人;湾沟镇9人;大阳岔镇4人;石人镇8人;大石人镇5人;砟子镇4人;江源街道4人;孙家堡子街道5人;正岔街道5人;城墙街道9人。
  5.工资计发标准。安置到岗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档案核定工资的80%计发,自2016年4月1日起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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